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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桥东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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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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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桥东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张东行审招核字【2025】1号 进行核准,以张东行审政字【2025】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1、更新新能源类收运机械设备(95辆)2、更新分散式分类垃圾桶组1160套,12立方米移动垃圾箱11个。3、桥东区区域内11座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 2.1.2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设计单位提交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自竣工验收止;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工。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及设备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设备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与技术能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5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只对重要产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指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同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落款处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编入投标文件。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10 09:302025-01-16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对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承包人设备技术方案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本项目施行“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异议联系人及电话:杨娜 ******有限公司,异议联系人及电话: 李白云******72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张家口市桥东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林园路42号 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建兴嘉园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杨娜 联系人: 李白云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银行: / ******银行: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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