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新乐市拘留所东部、北部地块;
地块面积:总占地面积为4325.58m2,其中拘留所东部地块占地面积为3669.96m2,拘留所北部地块占地面积为655.62m2;
规划用地性质:拘留所东部地块未来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拘留所北部地块未来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管理中心东侧和北侧;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73477°,北纬38.336137°;
委托单位:新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限公司
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利用历史及现状:2处调查地块2018年前均为农用地,拘留所东部地块现状为空地和配电室(约30m2),配电************管理中心放风处(空地),建设时间为2022年。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资料进行分析汇总,结合地块初步调查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农药等,重点关注污染物种类为:有机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等)。
************有限公司等,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pH、铅、汞、砷、氨氮、甲醇、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等。
综合以上考虑,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共采集土壤点位6个,采集土壤样品12个(不含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共检出污染物7种,重金属(铜、镉、镍、铅、汞、砷)、氨氮,其余因子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石油烃(C10-C40)、甲醇均未检出。检出的重金属最大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氨氮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以安全利用,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